蘇政辦發(fā)〔2017〕65號
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guī)劃的通知》(國發(fā)﹝2017﹞9號)要求,在《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guī)劃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16〕168號)基礎上,對我省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進行進一步明確,并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江蘇省“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