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1〕9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同意建設江蘇南京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的批復》(國函〔2019〕11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部署要求,切實提高南京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以下簡稱南京國家農高區)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南京國家農高區高質量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以綠色智慧農業為主題,以生物農業為主導產業,集聚創新資源,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城產鎮產村融合,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努力打造成為國際農業科技合作示范區、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策源地、科技振興鄉村樣板區,為履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2年,農業科技自主自強能力顯著提升,健康食品智能制造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創新平臺基本建成,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初具規模,國際科技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城鄉融合、校地融合、產教融合機制不斷健全,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的比重達4.8%,高新技術企業達60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100件,海外留學人才和外籍常駐人員數達80人,綠色有機耕地占比達50%。
到2025年,在農業科技創新策源方面取得新成效,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作物表型組學科技基礎設施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在科技振興鄉村方面邁上新臺階,農業特色主導產業持續壯大,城鄉融合發展試點成果豐碩;在國際農業科技合作方面取得新進展,國際農業科技創新資源廣泛集聚,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統籌利用,為全省乃至長三角農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示范樣板,為我國科技振興鄉村、農業農村現代化樹立典型標桿。
二、打造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策源地
(三)布局建設重大創新平臺。支持國家、省重大創新平臺在南京國家農高區布局建設,支持作物表型組學研究設施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組建健康食品智能制造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并爭創國家產業技術創新中心,推動先進裝備研究院、長三角鄉村振興研究院等落戶南京國家農高區。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進行開放共享、市場化運營。精準對接生物農業、健康食品、農業智能裝備制造等產業需求,培育一批新型研發機構,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打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到重大成果轉化的創新鏈條,支撐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四)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支持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探索實行科研項目“揭榜掛帥”制,面向全省發布攻關榜單,重點解決南京國家農高區產業發展面臨的技術需求、技術難題。加大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為南京國家農高區開通高新技術企業綠色申報通道,支持農業科技型企業優先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積極創建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創建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支持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促進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強化商標品牌建設。(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五)廣泛匯聚農業高端人才。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引進,鼓勵申報省“雙創計劃”“333工程”等省重點人才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鼓勵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農業人才直接申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持續實施“人才貸”金融支持政策,對南京國家農高區高層次人才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純信用貸款,最高可獲得1500萬元。著力引進農業國際化領軍人才,支持在南京國家農高區工作的外籍農業專家優先納入省引進外國人才專項。加強南京國家農高區與海外人才服務機構的交流合作,組建江蘇農業高新技術產業人才市場,加速產業人才集聚。積極拓寬科技特派員來源渠道,充分發揮科技鎮長團的橋梁紐帶作用,集聚全國高校院所的人才智力資源。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舉辦國家級、省級高級人才研修培訓班,鼓勵科技企業申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積極參與“江蘇行”“四對接”等重大人才活動,定制化組織專家服務團赴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智力服務。(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等負責)
(六)有效推進校地深度融合發展。支持引導國內外涉農高校院所科技、人才資源向南京國家農高區集聚。支持南京農業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省農科院、江南大學、農業農村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江蘇大學等入駐南京國家農高區的高校院所深度融合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推動在功能布局、基礎設施、創新創業等方面協同發展。推動不同高校院所間科教資源統籌協調和有效配置,圍繞南京國家農高區產業發展,設立若干交叉學科研究中心,創新組織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促進科教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積極支持依托南京林業大學溧水校區建設,創建“東部農業科技創新港”。深化產教融合,共同探索“高校院所+農高區+資本”等新模式,支持高校院所建設技術轉移中心,打通政產學研深度融合通道、市場化運作通道和人才成長通道,促進科研成果就地轉化。(南京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外辦等負責)
三、打造科技振興鄉村樣板區
(七)發展壯大農業特色主導產業。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若干專業化園區,重點發展生物農業、健康食品、智能農機裝備和農業科技服務業,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促進全域旅游、休閑農業、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農村新業態發展,加快構建活力迸發的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格局。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農產品冷鏈物流,構建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吸引世界知名農業企業和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入駐南京國家農高區,支持更多創新型企業和領軍企業在南京國家農高區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等功能機構。對新引進的符合主導產業方向的產業和項目,在符合國家和省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可不受南京市《新增制造業項目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版)》《跨區域產業發展利益分享機制》和相關行業、產能限制,自主推進和協調落地。(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供銷社,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試點。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開展產城產鎮產村融合示范,在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機制、農民收入持續增長機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機制等方面先行探索,促進更多創新要素向鄉村流動、更多科技成果在鄉村落地轉化,加速城鄉融合發展,構建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城鄉關系,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九)開展農業智慧化試點。積極引導華為、阿里、騰訊等企業與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戰略合作,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開展“5G+現代農業”建設示范試點。加快智能農機裝備與技術推廣應用,建設一批“智慧農場”“智慧牧場”“智慧漁場”“智慧果園”等,打造智慧化農高區。建設南京國家農高區大數據中心,收集分析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流通、市場批發、國際貿易等信息數據,實現管理服務信息化。推動長三角農業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平臺在南京國家農高區落地運營,開展農業科技成果交易的一站式綜合性服務,促進供需雙方精準對接,為江蘇省、長三角地區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搭建橋梁。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農村電商示范,與品牌電商開展戰略合作,發揮電商在技術、渠道、營銷方面的優勢和引領作用,聯合農企、農戶探索形成農產品產銷一體化模式。(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十)提升公共服務效能。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完善對外交通網絡,加快建設“四好農村路”,設立內部公交環線以及往返南京市區班車。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開展省級重點及特色鎮發展示范項目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鎮功能,提高城鎮人居環境水平。實施湫湖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建設更加齊全的水利基礎設施。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公共基礎設施長效管護機制,提升綠色發展水平。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衛生鎮村創建及健康鎮建設,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水平。積極引進優質的社會資源,全面提升教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覆蓋面和質量。制定一攬子人才安居政策,規劃建設人才公寓、商業綜合體等,不斷完善高端人才配套服務。(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四、打造國際農業科技合作示范區
(十一)拓展農業科技開放合作。深化南京農業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省農科院、江南大學等南京國家農高區入駐高校院所與瓦格寧根大學、諾丁漢大學、希伯來大學、康奈爾大學、奧胡思大學等國外知名涉農高校院所合作交流,共同搭建平臺,加強專業人才培養,積極拓展國際合作項目,推動創新成果、先進技術在南京國家農高區落地轉化。建立合作國家人才互訪項目,加強與國外官方機構、企業、加速器、創新服務機構、民間組織等合作,開展中長期、短期人員互訪等交流,出國(境)批次和人數指標實行單列。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倡議,加強國際農業交流、中高端產品推廣、經貿合作和現代農業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省教育廳、省外辦、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十二)打造國際交流合作平臺。聚焦現代農業前沿研究方向、產業高端環節、先進適用技術,與荷蘭、以色列、丹麥、英國、德國等農業發達國家開展國別合作,共同建設農業科技國別合作創新園和示范基地。支持設立海外協同創新中心和離岸孵化器,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精準挖掘全球優質創業項目,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前景好的項目落戶南京國家農高區。提升中國江蘇白馬農業國際博覽中心國際影響力,爭取成為全國新農民新業態創業創新大會長期會址,積極創辦自主品牌會展項目,承辦國內外高端論壇和高水平會展活動。(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外辦,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五、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見效
(十三)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領導小組作用,研究和協調解決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省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切實加強對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的指導,推動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加快落地。南京市切實承擔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主體責任,加強領導班子配備和干部隊伍建設,推動南京國家農高區構建簡約高效的管理體制機制。(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重點項目要素保障,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對南京國家農高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列入省重大項目予以支持推進。支持省農擔公司、有關涉農金融機構在南京國家農高區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風險投資等提供信貸支持和融資服務。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設立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池,合理分擔擔保公司經營風險,為涉農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多擔保服務。引導支持省屬國有企業、省級國有資本參與南京國家農高區項目建設和投融資。由南京市牽頭設立總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科創和產業基金,以及總規模不低于20億元的消費基金。(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十五)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優化城鎮開發邊界,統籌研究建設用地規模。對列入省重大項目清單的南京國家農高區項目給予省級計劃支持。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用地用林政策前提下,對南京國家農高區林地進行適度合理開發,鼓勵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產業,有效保障南京國家農高區設施農業發展合理用地需求。農林牧漁業初加工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70%執行。支持在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國土空間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鼓勵南京國家農高區探索創新節約集約用地模式,大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積極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南京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等負責)
(十六)鼓勵開展先行探索。支持將國家和省科技、農業農村等改革舉措優先在南京國家農高區先行先試,加強“首創性”探索和試驗。將南京國家農高區建設列入科技部與省政府部省會商工作,在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100+N”開放協同創新體系試點。支持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所有制改革,探索將職務科技成果的使用、轉讓、投資等權利,全部或者部分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兼職或離崗到南京國家農高區開展研發和成果轉化,探索校地雙聘新舉措,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鼓勵南京國家農高區與南京自貿片區聯動發展,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放大改革成效。建立干部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最大限度激發積極作為、敢于擔當的干事創業熱情。(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南京市人民政府等負責)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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